春暖花开91 发表于 2024-5-1 21:05

狗贩子违法贩卖狗.违法运输狗.[已回复]

(1)水南镇奉安村幼儿园背后10米左右!严重影响幼儿园小朋友身心健康!原是非法屠宰场也改变为非法囤大小不一,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检验的狗送上餐。(2)水南镇远达E区11栋地下停车场一大卡车违法贩卖狗.违法运输狗。车牌号川KUX995。(3)〖内江市资中县万担路59号资中县发碧大米加工厂附近,资中义军犬养殖场环境恶劣、臭味熏天。污染环境、污染空气。犬只扰民。养殖场养大型犬只,已经禁养大型犬。农业农村农业局没有上报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取缔养狗营业执照 〗希望相关部门由村上、网格员、社区经常巡查,监督到位!(4)万担路.站难街69号店铺招聘上有收猫皮.狗皮。中国无合法养殖狗场!
违反动物防疫法29条第三款禁止屠宰经营运输未按规定检疫或未经过检疫的动物,97条,禁止经营屠宰运输未经过检疫的动物,县级以上农业局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动物防疫法98条第2款,开办动物的场所,必须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犬类养殖许可证,动物防疫法第6条,国家鼓励社会救助人员参加动物防疫工作


国家市场监管局红头文件要求市经营者提供进货凭证和食品许可证,对于私屠烂宰猫狗,市场监管联合农业局公安严厉打击查处!
2023年11月2号,农业部发布关于执法队伍作风建设通知第三条,依法行政,坚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资中信访局 发表于 2024-5-10 16:0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5月1日在麻辣社区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资中县公安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了解,资中县水南镇**幼儿园背后现在没有非法囤狗点,具说在2024年春节前该处有个养狗场,2024年春节后该养狗场已搬迁至内江市。 二、经我局治安大队联系车牌号川KUX995卡车的车主,车主称:2024年4月上旬的一天,其驾驶川KUX995农用四轮车途经资中县水南镇九龙峡时,一养殖宠物狗的业主车子坏了,便请其用农用四轮车帮忙将车上的8只宠物狗拖回资中县重龙镇自己开的宠物店里,并支付了其120元运费。经向水南派出所了解后,证实车主自述的情况属实。车主本人平时不存在违法贩卖狗、违法运输狗的行为。 三、在2024年3月21日,我局民警就已经到资中县万担路***号资中***养殖场现场走访调查过了,发现资中***养殖场已关闭,未养殖犬只了,且无法联系到曾经的养殖场主。 四、在万担路**号、站南街**号店铺未发现有收猫皮、狗皮的情况。工作人员联系了当地社区,其表示会积极联系该铺面原经营者的亲友,尽快拆除早已废弃的“收购猫皮、狗皮”的公示牌。社区将安排工作人员对此处的环境定期巡查和监督,告知养殖场人员做好区域卫生的打扫和清理。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资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0832-5522163。 感谢您对资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资中县公安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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